学生实习实践费开支标准及要点
(一)在院系所在校区所属城市以外开展的由教师带队的集中实习实践教学活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
(二)在院系所在校区所属城市开展的由教师带队的集中实习实践教学活动、由院系组织且无带队教师的学生分散实习实践活动(含校区所在城市),院系应结合相关专业、行业的特点研究决定是否予以报销相关费用,开支标准按学校市内交通费(含租车费)、加班餐费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三)因开展野外考察、海上科考或工作地点条件艰苦等原因,难以取得正规发票或代开发票的,按学校野外考察差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